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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丨新加坡更新電動滑板車注冊制度和認可要求
- 發布日期:2018/12/21 11:09:33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于2018年12月12日發布了針對所有零售商的通告并強調了電動滑板車強制注冊制度,更新了個人騎乘工具符合UL2272認可的要求。
通告內容如下:
1.電動滑板車(包括帶手柄的電動自行車等產品)擁有者需在2019年1月2日起,通過在線提交方式或當地郵政局,完成產品注冊并張貼有效的識別碼和注冊標記。2019年7月1日之后未完成注冊和貼標的電動滑板車將無法在公共道路行駛,違者將處以高額罰款或監禁。
2.個人騎乘工具需符合UL2272的認可要求。所有由電池驅動的個人騎乘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電動滑板車)必須符合UL2272認可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零售商將不再被允許銷售不符合UL2272標準的產品。零售商或產品制造商需要通過管理局批準的認可單位完成產品測試和認證,并在所有獲認可的產品上張貼正確的認可標志。
3.電動滑板車或類似車輛自重不能超過20公斤、寬度不能大于70厘米,且最大速度不能超過25千米/小時,所有超過上述范圍的個人騎乘工具均不允許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海瑞檢測技術服務:
工業與消費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服務單位,海瑞一直關注平衡車的安全和合規要求。通過此次管理局的認可,海瑞將進一步協助平衡車廠商提升產品的安全性和品質,助力產品成功進入新加坡市場。